吊車司機司機安全技術(shù)操作規(guī)程
2015-07-22 08:31:05 點擊:2923
吊車司機司機安全技術(shù)操作規(guī)程
1、起重機吊車司機必須熟悉設(shè)備機構(gòu)的性能、安全附件的作用,并會使用、保養(yǎng),新調(diào)入人員必須經(jīng)過培訓(xùn),考試合格后方可獨立進行操作。
2、操縱室應(yīng)保持整潔,車上不準設(shè)臨時電線(臨時電源),電阻器、控制柜(屏)附近不得堆放雜物,如遇起火時要立即拉下電門,使用滅火器,將火撲滅。
3、工作前穿戴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,女同志的發(fā)辮要放在防護帽內(nèi)。
4、交換班時必須與當(dāng)班司機聯(lián)系好,上下車要走專用扶梯和平臺。禁止爬房架子、走承軌道梁大車軌道和從一臺天車爬到另一臺吊車上。
5、要嚴格執(zhí)行交換班制度,交接班人員要共同檢查天車各機構(gòu),如卷揚機構(gòu)和各機構(gòu)安全防護裝置等,發(fā)現(xiàn)有失靈或損壞部位必須停車修理,不準代故障運行。
6、在開車前必須響鈴,先看房架、承軌梁大車軌道上及車上是否有人,吊運物料時,不準在人頭上和機械設(shè)備及乙炔、氧氣瓶上通過。
7、操作中必須先看清地面人員的指揮手勢、信號,不得盲目操作。兩臺車同時吊一個活時,必須配合好,聽從地面專人指揮。
8、遇有外來人員(外賓)參觀時,須將天車停放在安全位置,參觀人員走后方可行駛。
9、非吊車司機不準開動天車設(shè)備,學(xué)徒工必須在司機直接指導(dǎo)下才能制作,否則不準獨立操作。
10、天車在操作中,遇有下列情況時不給吊運:
(1)手勢、信號不明不吊;
(2)捆綁不牢不吊;
(3)被吊物件上有人不吊;
(4)被吊物件下有人不吊;
(5)多人指揮不吊;
(6)吊鉤直接吊物不吊;
(7)斜拉歪拽不吊;
(8)超負荷不吊;
(9)受壓氣瓶不吊;
(10)吊具不付合要求不吊;
(11)被吊物件有浮動物件不吊;
(12)物件埋在地下不吊。
11、吊放物件要慢,吊運中發(fā)現(xiàn)不安全問題及時停車處理,落放物件時等地機人員擺好墊物后方可將物件落下去。
12、如車間有上下兩天車,不得用上層天車掛(代)走下層天車。
13、在運行中接近鄰車時要響鈴提示,不準撞車,在特殊情況需要頂車時,得到允許方頂車,頂車要慢。被頂車無人時必須看好第三、四臺吊車情況,防止發(fā)生頂車時出現(xiàn)事故。
14、起重量接近滿負荷時,應(yīng)將被吊負荷升起不高于400-500毫米,停車試驗制動器靈敏動作情況。
15、在同時操作兩個起升機構(gòu)時,要注意升起的鉤頭,不要依靠斷限位開關(guān)來控制。
16、禁止戴電作業(yè),檢查或修理吊車電氣設(shè)備時,必須拉下電源總開關(guān)。
17、修理吊車滑觸線時應(yīng)拉下電源總開關(guān),在滑線上掛接地線,在電源開關(guān)處掛警告牌,并設(shè)專人看管,使用的檢修照明燈必須是36伏以下的安全電壓。
18、吊車司機在操作時,要集中精力,嚴禁說笑、看書、看報、吸煙,
不準雙手離開控制器或擅自離開崗位。
19、工作后離開操作室時,必須拉下總電源開關(guān),并要將吊車開到專用梯子和走臺處,鉤頭起到適當(dāng)高度,控制器打到零位。
20、門吊、電動葫蘆吊、橋式起重機及電磁吊車除遵守以上各項外,還要做到:
(1)工作前將夾軌器松開,“鐵鞋”(地錨)移開。
(2)工作中吊40噸以上物件,如超出軌道禁止大車開動和點動。
(3)20噸至40噸物件超出軌道外,可以點動大車,不準開動大車。
(4)遇有六級以上的大風(fēng)禁止開動。
(5)工作完畢后,吊鉤要升到頂點,大車要掩好。
(6)電葫蘆、橋式吊車只許由指定人員操縱,其他任何人員不得啟動按鈕。
21、電磁盤吊物時:
(1)磁盤所用電壓不超過230伏,每次通電時間小磁盤不超過4分鐘,大磁盤不超過5分鐘。
(2)不準用磁盤吊運機器、成品、受壓容器、末落砂的部件,或溫度在180度以上的物件。
(3)在汽車上用磁盤,禁止從司機室上面吊運。卸車時只能在車箱上吊動,不要在車體上空停留。嚴禁吊物從人頭上通過。
(4)不準吸吊埋在地下物件,吊物時所吊物重加磁盤自重不準超過吊車總負荷。吊物必須牢固的骨住再運行。
(5)磁盤吊物時不能吊起過高,行走要慢,落料時,防止震動斷電和砸飛物件傷人。
起重機的使用與管理
一、起重機安全技術(shù)規(guī)程
(1)每臺起重設(shè)備,必須經(jīng)有關(guān)部門確認的持有司機操作證的專責(zé)司機操作。
(2)起重機的側(cè)面或其它明顯的部位,必須掛有從地面看得清楚的起重量標牌。
(3)起重機禁止超負荷使用。
(4)必須處在垂直位置時起升重物,禁止斜拉斜吊。
(5)兩臺起重機吊運同一件重物時,重物不應(yīng)超過兩臺起重機起重量總和85%,并應(yīng)確保每臺起重機均不超載。
(6)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凍結(jié)在它物上的重物。禁止用吊具(吊鉤、抓斗等)拖拉車輛。
(7)禁止吊具(抓斗、起重電磁鐵)與人力同在一個車箱內(nèi)裝卸物料。
(8)起重機工作時,禁止任何人停留在起重機上,小車上和起重機軌道上。
(9)吊運的重物應(yīng)在安全通道上運行。在沒有障礙的線路上運行時,吊具或重物的底面必須起升到離開工作面兩米發(fā)上。
(10)在運行線路上需要越達障礙物時,吊具或重物的底面,應(yīng)起升到比障礙物高半米以上。
(11)禁止吊運重物從人頭上越過,禁止任何人到重物下邊作業(yè)。
(12)禁止利用起重機吊具運送或起升人員。
(13)禁止在起重機上存放易燃(如煤油、汽油等)易爆等到物品。
(14)吊具處在下極限位置起升重物時,卷筒上除固定用的鋼絲繩外,還應(yīng)有兩圈以上的安全圈。
(15)起升液態(tài)金屬、有害液體或重要物品時,不論重量多少,均必須先起升200-300毫米,驗證制動器工作可靠后再正式起升。
(16)起重機上的制動器如果失靈或沒有調(diào)好,則禁止工作。
(17)禁止開車碰撞或推動不明情況的鄰車。
1、起重機吊車司機必須熟悉設(shè)備機構(gòu)的性能、安全附件的作用,并會使用、保養(yǎng),新調(diào)入人員必須經(jīng)過培訓(xùn),考試合格后方可獨立進行操作。
2、操縱室應(yīng)保持整潔,車上不準設(shè)臨時電線(臨時電源),電阻器、控制柜(屏)附近不得堆放雜物,如遇起火時要立即拉下電門,使用滅火器,將火撲滅。
3、工作前穿戴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,女同志的發(fā)辮要放在防護帽內(nèi)。
4、交換班時必須與當(dāng)班司機聯(lián)系好,上下車要走專用扶梯和平臺。禁止爬房架子、走承軌道梁大車軌道和從一臺天車爬到另一臺吊車上。
5、要嚴格執(zhí)行交換班制度,交接班人員要共同檢查天車各機構(gòu),如卷揚機構(gòu)和各機構(gòu)安全防護裝置等,發(fā)現(xiàn)有失靈或損壞部位必須停車修理,不準代故障運行。
6、在開車前必須響鈴,先看房架、承軌梁大車軌道上及車上是否有人,吊運物料時,不準在人頭上和機械設(shè)備及乙炔、氧氣瓶上通過。
7、操作中必須先看清地面人員的指揮手勢、信號,不得盲目操作。兩臺車同時吊一個活時,必須配合好,聽從地面專人指揮。
8、遇有外來人員(外賓)參觀時,須將天車停放在安全位置,參觀人員走后方可行駛。
9、非吊車司機不準開動天車設(shè)備,學(xué)徒工必須在司機直接指導(dǎo)下才能制作,否則不準獨立操作。
10、天車在操作中,遇有下列情況時不給吊運:
(1)手勢、信號不明不吊;
(2)捆綁不牢不吊;
(3)被吊物件上有人不吊;
(4)被吊物件下有人不吊;
(5)多人指揮不吊;
(6)吊鉤直接吊物不吊;
(7)斜拉歪拽不吊;
(8)超負荷不吊;
(9)受壓氣瓶不吊;
(10)吊具不付合要求不吊;
(11)被吊物件有浮動物件不吊;
(12)物件埋在地下不吊。
11、吊放物件要慢,吊運中發(fā)現(xiàn)不安全問題及時停車處理,落放物件時等地機人員擺好墊物后方可將物件落下去。
12、如車間有上下兩天車,不得用上層天車掛(代)走下層天車。
13、在運行中接近鄰車時要響鈴提示,不準撞車,在特殊情況需要頂車時,得到允許方頂車,頂車要慢。被頂車無人時必須看好第三、四臺吊車情況,防止發(fā)生頂車時出現(xiàn)事故。
14、起重量接近滿負荷時,應(yīng)將被吊負荷升起不高于400-500毫米,停車試驗制動器靈敏動作情況。
15、在同時操作兩個起升機構(gòu)時,要注意升起的鉤頭,不要依靠斷限位開關(guān)來控制。
16、禁止戴電作業(yè),檢查或修理吊車電氣設(shè)備時,必須拉下電源總開關(guān)。
17、修理吊車滑觸線時應(yīng)拉下電源總開關(guān),在滑線上掛接地線,在電源開關(guān)處掛警告牌,并設(shè)專人看管,使用的檢修照明燈必須是36伏以下的安全電壓。
18、吊車司機在操作時,要集中精力,嚴禁說笑、看書、看報、吸煙,
不準雙手離開控制器或擅自離開崗位。
19、工作后離開操作室時,必須拉下總電源開關(guān),并要將吊車開到專用梯子和走臺處,鉤頭起到適當(dāng)高度,控制器打到零位。
20、門吊、電動葫蘆吊、橋式起重機及電磁吊車除遵守以上各項外,還要做到:
(1)工作前將夾軌器松開,“鐵鞋”(地錨)移開。
(2)工作中吊40噸以上物件,如超出軌道禁止大車開動和點動。
(3)20噸至40噸物件超出軌道外,可以點動大車,不準開動大車。
(4)遇有六級以上的大風(fēng)禁止開動。
(5)工作完畢后,吊鉤要升到頂點,大車要掩好。
(6)電葫蘆、橋式吊車只許由指定人員操縱,其他任何人員不得啟動按鈕。
21、電磁盤吊物時:
(1)磁盤所用電壓不超過230伏,每次通電時間小磁盤不超過4分鐘,大磁盤不超過5分鐘。
(2)不準用磁盤吊運機器、成品、受壓容器、末落砂的部件,或溫度在180度以上的物件。
(3)在汽車上用磁盤,禁止從司機室上面吊運。卸車時只能在車箱上吊動,不要在車體上空停留。嚴禁吊物從人頭上通過。
(4)不準吸吊埋在地下物件,吊物時所吊物重加磁盤自重不準超過吊車總負荷。吊物必須牢固的骨住再運行。
(5)磁盤吊物時不能吊起過高,行走要慢,落料時,防止震動斷電和砸飛物件傷人。
起重機的使用與管理
一、起重機安全技術(shù)規(guī)程
(1)每臺起重設(shè)備,必須經(jīng)有關(guān)部門確認的持有司機操作證的專責(zé)司機操作。
(2)起重機的側(cè)面或其它明顯的部位,必須掛有從地面看得清楚的起重量標牌。
(3)起重機禁止超負荷使用。
(4)必須處在垂直位置時起升重物,禁止斜拉斜吊。
(5)兩臺起重機吊運同一件重物時,重物不應(yīng)超過兩臺起重機起重量總和85%,并應(yīng)確保每臺起重機均不超載。
(6)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凍結(jié)在它物上的重物。禁止用吊具(吊鉤、抓斗等)拖拉車輛。
(7)禁止吊具(抓斗、起重電磁鐵)與人力同在一個車箱內(nèi)裝卸物料。
(8)起重機工作時,禁止任何人停留在起重機上,小車上和起重機軌道上。
(9)吊運的重物應(yīng)在安全通道上運行。在沒有障礙的線路上運行時,吊具或重物的底面必須起升到離開工作面兩米發(fā)上。
(10)在運行線路上需要越達障礙物時,吊具或重物的底面,應(yīng)起升到比障礙物高半米以上。
(11)禁止吊運重物從人頭上越過,禁止任何人到重物下邊作業(yè)。
(12)禁止利用起重機吊具運送或起升人員。
(13)禁止在起重機上存放易燃(如煤油、汽油等)易爆等到物品。
(14)吊具處在下極限位置起升重物時,卷筒上除固定用的鋼絲繩外,還應(yīng)有兩圈以上的安全圈。
(15)起升液態(tài)金屬、有害液體或重要物品時,不論重量多少,均必須先起升200-300毫米,驗證制動器工作可靠后再正式起升。
(16)起重機上的制動器如果失靈或沒有調(diào)好,則禁止工作。
(17)禁止開車碰撞或推動不明情況的鄰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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